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
发布时间: 2019-06-18 点击次数:

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

一、救死扶伤,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。时刻为病人着想,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。
二、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,对待病人,不分民族、性别、职业、地位、财产状况,都应一视同仁。
三、文明礼貌服务。举止端庄,语言文明,态度和蔼,同情、关心和体贴病人。
四、廉洁奉公。自觉遵纪守法,不以医谋私。
五、为病人保守医密,实行保护性医疗,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。
六、互学互尊,团结协作。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。
七、严谨求实,奋发进取,钻研医术,精益求精。不断更新知识,提高技术水平。

COPY RIGHT 慈溪市人民医院版权所有.
浙ICP备2021030813号-1  请采用IE8.0以上版本浏览
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 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/
投诉:0574-63929000
体检中心:0574-63929766
地址:慈溪市浒山街道南二环路999号
邮编:315300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